我第一次见到宣衡,是在学校夜市的烧烤摊。 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们不是一路人。 他是天之骄子、高高在上的白月光,我是无人问津的路边野草; 他严谨又冷淡,扣子永远扣在最上一颗,我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枷锁和束缚; 他的父亲是律所合伙人、母亲是检察官,家境殷实、前程远大,我拿着把吉他,人生最大的白日梦是在毕业前高价卖掉自己刚写的几首歌。 嗯……一首也行。 我的歌一首都没卖掉。 但是他实在太对我的胃口。 于是我借着一场大冒险,在毕业之前骗他做了我一年零九个月的男朋友。 一年零九个月后,就像所有三流小说的转折情节一样,我们理所当然地因为现实和欺骗分开。他奔赴他的远大前程,我带着吉他远走他乡。 两年后,我在他乡遇到了宣衡。 人不能、也不应该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 谁来把这个道理告诉我怨气冲天的前男友。 阅读注意事项: 1.第一人称,律师X乐队主唱。 2.前期纯情高岭之花后期偏执阴郁男鬼攻X前期无心渣后期好像悔悟了但又没完全悔悟受。 3.攻受皆非完美人设,攻有一个前女友,受有数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