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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零年代小保姆》

32. 做客

孟晓雨的家在老城区一条新式里弄里。

还没下公交车,林秀秀就感觉到了这里的不一样。

下车的时候一抬头就看到了笑意盈盈的孟晓雨,大概是今日不上班,她穿了一条很漂亮的双色挂肩裙。

胸前是白色的,然而领口与裙身都是印花的深色长裙,图案也各不相同,时髦极了。

孟晓雨正无聊的玩自己的头发,一看到林秀秀下车来,立刻高兴的迎了过来,“忘记约好具体的时间了,我怕你找不到,就提前来接你了。”

“谢谢你,你今天很漂亮。”林秀秀真心实意的夸赞道,“这条裙子你穿着太好看了。”

“这也是我妈妈给我买的,她看了杂志,觉得很漂亮,专门去买的。”孟晓雨很高兴,引着她往里走,“待会儿让我妈妈也给你选一选,她有可多的杂志了。”

林秀秀跟着她拐进弄堂口的时候,下意识放慢了脚步。

这条弄堂和她见过的那些都不大一样。

这里的弄堂很干净很宽敞。

红色的砖墙看起来漂亮极了,外头能看到开放的小露台,围墙也有些矮,对秀秀来说,处处都是西洋景。

林秀秀跟在她身后进了大门,手里的网兜拎得紧紧的,心里不知怎的,有点发虚。

虽然来之前孟晓雨说过她爸妈好相处,但这可是她第一次去朋友家做客。

孟晓雨家里远比林秀秀想的还要好。

跨过那道黑色铸铁大门,是一个窄窄的小花园,放着三辆不同的自行车,看起来都很新。

进入房屋的大门则是深棕色的木门,门框上方还嵌着一小块压花玻璃,透出屋里暖黄色的日光。

门还没开,林秀秀就听到了一阵飘飘扬扬的戏声,宛转悠扬,好像还有人在小声的和着。

“我妈又在放她的宝贝了,”孟晓雨习以为常的笑了笑,解释道,“我妈喜欢听戏,尤其是昆曲,这是她跑到苏州去拜访一位隐退的名角,求人家录的,说只喜欢那位的腔调。”

“我爸说她那盘磁带和存折一起落水,我妈一定会先去救磁带。”

她拧开门,那股调子立刻从门缝里涌出来,裹着饭菜的香味一起扑到林秀秀脸上。

孟晓雨探头往里喊,“爸爸妈妈!我朋友来啦!”

然后侧身让林秀秀进门来。

林秀秀跟着她进了屋。

玄关处铺着一小块碎布拼的地垫,踩上去软软的。

客厅不算大,但收拾得干干净净,窗帘是浅米色的棉布,上面印着细碎的淡蓝色小花,一看就是自己扯了布在缝纫机上踩的,针脚细密匀称。

窗台上摆着一排花盆,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一盆文竹,一盆吊兰,还有一盆开得正盛的秋海棠,花瓣是粉红色的,在明媚的光线里显得格外漂亮。

沙发是棕色的人造革面,扶手上搭着钩花的白沙发巾,茶几上压着一块玻璃板,玻璃板底下整整齐齐地压着几张明信片和黑白照片。

墙上挂着几幅水彩画,画的是小桥流水、白墙黛瓦,落款处盖着一枚小小的朱红印章,林秀秀凑近看了看,落款是沈素云。

耳边的昆曲正唱到了“原来姹紫嫣红开遍”,林秀秀没怎么听过戏,对昆曲更是陌生。

但她觉得那声音很好听,慢慢地、舒展地、不急不躁地唱出来,像从瓦檐上滴下来的春雨。

她正出神,一个围着围裙的中年男人从厨房里探出头来。

他身量不高,国字脸,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镜片后面是一双笑盈盈的眼睛,笑起来的时候眼角的细纹像扇子一样散开。

围裙是天蓝色的,上面印着“宁港电机”几个红字,大概是单位发的劳保用品。

他一手拿着锅铲,另一只手在围裙上擦了擦,“晓雨,你朋友到了?先坐先坐,菜马上就好!”

他说完又转身钻进厨房,锅铲碰到铁锅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嘴里还跟着收音机里的昆曲哼哼了两句,调子跑到了西伯利亚,但哼得很开心。

孟晓雨凑到林秀秀耳边小声说,“这是我爸,在电机厂上班,你叫阿叔就行,他脾气好得跟弥勒佛一样,我从没见他生过气。”

说完又指了指上头,“我家都是我爸掌勺,我妈估计正在楼上听戏呢。”

话音刚落,一个穿着淡绿色开衫的女人从楼梯上走了下来。

林秀秀看到她的时候愣了一下。

孟晓雨的妈妈看起来太年轻了,头发乌黑,用一枚珍珠发夹松松地别在耳后,皮肤白皙,眉眼温柔。

她穿着一件淡绿色的开衫毛衣,里面搭了件白色衬衣,下身是深蓝色的半身裙,脚上趿着一双素色的棉拖鞋。

她笑起来的时候几乎看不到细纹,整个人像一朵被精心照顾着的兰花。

林秀秀觉得她更像是孟晓雨的姐姐。

她身上有那种没被生活狠狠磨过的神态。

“你就是秀秀吧?晓雨天天在家念叨你,说你做菜特别厉害,笔记写得比她的读书笔记还厚。”沈素云笑着走过来,语气亲切又自然,一点没有初次见面的陌生感。

林秀秀赶紧把自己带的网兜递过去,黄梨在网兜里滚了一下,红肠用油纸包得整整齐齐。

“阿姨好,这是给您和孟叔叔带的,不是什么贵重东西。”

沈素云接过网兜,低头看了看,然后轻轻哇了一声,“这个梨看起来就皮薄,肯定是甜的,红肠也是我喜欢的,你怎么知道我爱吃这个?是晓雨告诉你的吗?”

她那种不加掩饰的高兴好像收到了什么很贵重的礼物一样。

林秀秀本来还有些紧张,但此刻看到她的反应,瞬间也升起了一股高兴的心情。

不知不觉中也放松了许多。

她跟着母女二人走到客厅里,路过茶几的时候看了一眼玻璃板底下压着的照片。

有一张是孟晓雨大概七八岁的时候,扎着两个羊角辫,坐在她爸爸的肩膀上,笑得天真无邪,就是缺了两颗门牙。

还有一张是沈素云拿着一幅刚画完的水彩站在窗边,孟建华就站在她旁边,两个人都笑得眼睛弯弯的。

看得出一家人的氛围非常的温馨和谐和愉快。

客厅外面连着一个小小的露台。

孟晓雨兴致勃勃的推开玻璃门带她去看。

露台上摆满了花盆,大大小小高高低低,有开着橘红色小花的君子兰,有叶子肥厚的蟹爪兰,有正在抽新芽的月季,还有一盆她叫不出名字的绿叶植物攀在竹架上,密密匝匝地垂下来。

露台角落里甚至放着一只小水缸,水面上还浮着两片睡莲的叶子。

林秀秀看着满露台郁郁葱葱的绿,闻着泥土和花朵混在一起的清香,只觉得真漂亮。

如果她家里也这么美,她将日日待在家里,不想出门了。

她正想着,孟建华端着砂锅从厨房出来了。

开饭了。

餐桌上摆了四菜一汤,都是宁港人家的家常做法。

油焖笋烧得浓油赤酱,笋块边缘微微焦黄,酱油和糖的比例恰到好处,咸中带甜,咬一口脆嫩入味。

葱烧大排每一块都有巴掌大,用刀背拍松了再腌,烧出来肉质酥烂,筷子一夹就能分开,葱香和酱香全都渗进了肉的纹理里。

腌笃鲜是她第一次在别人家喝,和她在系统空间里学着做的版本不太一样。

孟家的腌笃鲜用的是金华火腿,咸味更醇厚,百叶结吸饱了汤汁,一咬下去满口鲜香。

沈素云笑着说这是她去苏州写生的时候跟当地一个阿婆学的,回来和孟建华一起试了好多次才试出这个味道。

番茄炒蛋盛在白色瓷盘里,蛋块嫩滑,番茄炒得起了沙,汤汁浓稠地裹在蛋块上,甜酸交织。

最中间的汤是红通通的,林秀秀看过去,认了一下才认出来,这是一道罗宋汤。

王姐也爱这个汤,但她烧不出那个味道,所以要喝的时候王姐就会下厨。

孟家的罗宋汤跟王姐做出来的还不一样。

林秀秀捧着碗喝了一口汤,忽然有点恍惚。

以前她吃饭就是为了填饱肚子,红苕稀饭、泡菜、地里的青菜炒一炒,偶尔有个鸡蛋羹就是好菜。

即便是想吃,也不知道什么菜是什么味道的,物资太匮乏,听到收音机里提到的菜,想象都想不出来是怎么做的。

后来有了系统,她慢慢能把菜做得很好吃,也终于开始知道那些曾经馋的她半夜流口水的菜都是什么味道。

吃完饭沈素云去泡了壶茶,四个人就坐在客厅里聊天。

聊着聊着,话题不知道怎么就转到了林秀秀的工作上。

孟建华似乎在想什么,然后开口问她在哪里做保姆。

林秀秀只说在江滨区的一户人家。

孟建华哦了一声,“江滨区那边以前是轻工业家属院,我记得住的都是纺织厂和化工厂的职工吧?那边人要多一些,但是买东西应该蛮方便的。”

“你这个职业其实蛮好的,”孟建华端着茶杯,语气很认真,“讲真的,保姆这个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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