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活着
漠北的风,像钝刀子割肉,刮走的不仅是体温,还有希望。
丁归南蜷缩在沙丘背风的洼地里,把身上那件过于宽大的南朝军服又紧了紧,试图留住一丝暖意。
胃里空得发慌,像有只无形的手在里面狠狠攥着,拧着痛。
他偷偷舔了舔干裂起皮的嘴唇,刚开始那几天不是这样的。
他那会儿还能一天吃上两顿,虽然依旧是抢着吃飞快地扒拉进嘴里,生怕下一秒就没了,但至少肚子是实的。
可现在……
他偷偷抬眼,看向不远处沉默坐着的王猛子将军。
将军的脸色比锅底还黑,眉头拧成一个死疙瘩,正盯着地上那张划得乱七八糟的破羊皮。
周围那些曾经还能说笑几句的南朝士兵,现在也都蔫了,靠着马鞍,或坐或躺,眼神里是和他一样的疲惫,看不到头的茫然。
水囊早就瘪了。
最后一点水,优先给了那些嘴唇干得裂出血口的斥候,马也瘦了,肋骨一根根凸出来,啃着地上枯黄带刺的草料,喷出的鼻息有气无力。
丁归南心里跟着一起着急。
这种急,和以前在西羌人手下那种怕被打死的急不一样。
那时候急是为了保命,像畜生一样活下去。现在……
现在他看着王将军焦躁地踱步,看着那些曾经给他饭吃的兵士饿得眼神发直,他胸口也跟着堵得慌。
他们要是都倒下了,他怎么办?谁还会给他饭吃?谁还能带他离开这片该死的、除了沙子还是沙子的鬼地方?
他第一次觉得,这支南朝军队的死活,跟他丁归南的命,是拴在一起的。
“妈的!又白跑一趟!”一个沙哑的声音骂骂咧咧地传来,是出去探路的小队回来了,“连个鬼影子都没有!北朔佬都死绝了吗?”
王猛子抬起头,眼神像要吃人:“一点痕迹都没找到?”
“有倒是有,几个废弃的火塘,看灰烬也有些日子了。他娘的,北朔人属耗子的?钻地底下去了?”
队伍里一片死寂。
丁归南缩了缩脖子,把自己藏得更深些。
他怕看到王将军这种眼神。
这时,另一个小队押着两个俘虏回来了。
是今天唯一的收获,两个出来找走失牲口的北朔牧民,看着吓坏了,瑟瑟发抖。
王猛子挥挥手,几个懂点北朔语的士兵上前盘问。
问来问去,那两个牧民只是磕头求饶,翻来覆去就是不知道大部落去哪了,他们是小部族的,被扔下了。
问话的士兵眼看问不出什么,准备把人拖到一边处置了。
丁归南一直竖着耳朵听着。
那两个牧民被士兵推搡着,吓得魂不附体,嘴里用带着浓重口音的北朔语夹杂着哭腔飞快地求饶。
其中一个对另一个绝望地嘟囔了一句,声音很低,几乎含在喉咙里:“布尔罕的怒火还没平息吗?非要我们都躲到圣鹿之眼才能避开灾祸吗?连祭祀都要改在那里…”
另一个猛地用胳膊肘撞了他一下,警惕地看了一眼旁边的南朝士兵,立刻闭了嘴。
问话的南朝士兵没在意这点小动静,他们的北朔语还没好到能瞬间捕捉所有快速而含糊的土语。
但丁归南听懂了。
他在西羌营地长大,西羌语和北朔语有些地方听着很像,他为了讨好主子,为了从看守的闲聊里偷听点消息少挨点打,早就练出了一副灵敏的耳朵。
他甚至能模仿几种不同的口音。
布尔罕,他好像听西羌贵族提起过,是北朔人崇拜的一座神山,据说很灵验。
圣鹿之眼这名字很怪,但圣鹿这个词他听过,北朔某个大部落的图腾就是金色的鹿!
他的心突然砰砰跳起来,像要撞出胸膛。
他猛地抬起头,看向王猛子,张了张嘴,却又下意识地缩了回去,他怕说错,怕万一没用,会挨骂,甚至挨打。
王猛子正烦躁地一脚踢开脚下的石子,根本没注意他。
眼看那两个牧民就要被拖走,丁归南急了,万一都要死在这呢?
不知哪来的勇气,连滚带爬地冲过去,一把抱住王猛子的小腿。
王猛子吓了一跳,低头看见是他,眉头皱得更紧:“狗崽子!滚开!添什么乱!”
“将…将军!”丁归南声音发颤,语无伦次地用汉话夹杂着羌语,“他们说了布尔罕…生气…圣鹿之眼…祭祀!大祭祀!”
周围的人都愣住了,目光齐刷刷聚焦在这个少年身上。
王猛子蹲下身,大手像铁钳一样抓住丁归南瘦削的肩膀:“你说什么?慢点说!说清楚!”
丁归南被他抓得生疼,吸了口气,努力组织着语言,把听到的话和自己的猜测断断续续地说了出来。
“圣鹿之眼可能是个地方,很大的部落,金色的鹿,他们怕布尔罕山发怒,都躲到那里去了要在那里办大祭祀......”
王猛子站起身,他来回疾走几步!
“他娘的,老子明白了!怪不得找不到!原来是躲起来搞祭祀!怕触怒山神?哈哈!好,好得很!”
他立刻喊来军中最老的那个向导。
老向导听到布尔罕,浑浊的眼睛也亮了。
“将军!布尔罕山我知道!在西北方向,很远!至于这圣鹿之眼没听过这地名,但有金鹿图腾的,肯定是北朔王族嫡系孛儿只斤部!他们的大祭祀必定是在水草丰美、易守难攻的山谷里!”
范围一下子缩小了!
接下来的几天,队伍朝着布尔罕山的方向摸索前进。
丁归南成了队伍里的宝贝。
他不仅能听懂零星的对话,还能辨认出一些刻在石头的独特标记。
“将军,这个三个半圆是表示附近有水源,但水不多.....”他指着一处岩画怯生生地说。
“这个狼头符号,画得歪歪扭扭,是小部落留下的,方向是那边.....”
“这个金色的鹿角标记!很新!他们肯定从这条路走了!”
他用他那套在生存中磨练出的观察能力,结合老兵的地图和记忆,一点点地将队伍引向正确的方向。
终于,在一处极其隐蔽的山谷入口,他们发现了大量的新鲜马蹄印和车辙印。
斥候回报,谷口守卫森严,远非之前遇到的小部落可比!
里面毡帐连绵,远非之前遇到的小部落可比,甚至能看到金色狼旗和王旗!
“是条大鱼!”王猛子兴奋得眼睛发红,但随即冷静下来,“妈的,守卫太多,硬冲我们这点人不够塞牙缝!”
“必须找到潘灏将军!合兵一处,才能啃下这块硬骨头!”
他看向丁归南,眼神前所未有的严肃:“狗崽子,现在全靠你了!老子给你一队人,最快的马!务必找到潘将军的部队!告诉他,老子在这里堵住北朔的大鱼,!让他速来合围!五天,最多五天!找不到,老子就自己带人冲进去!”
丁归南的心脏都快跳出嗓子眼了。
找他?让他带路?他行吗?
但看着王猛子那信任的眼神,他一挺那瘦弱的胸膛,哑着嗓子喊:“是!将军!”
寻找的过程同样艰难。漠北太大了。
丁归南和士兵像无头苍蝇一样,眼看带的清水越来越少,日期一天天过去,绝望又开始蔓延。
就在丁归南几乎要放弃的时候,他忽然看到远处一片沙丘上,有几个极其不起眼的标记,那是王猛子部队约定的联络暗号,用几块石头摆成的箭头!
“那边!在那边!”
他们顺着箭头方向狂奔,终于在天黑前,看到了另一支风尘仆仆却军容严整的南朝军队。
正是潘灏的队伍!
丁归南连滚带爬地冲到潘灏马前,几乎是哭着把王猛子的消息和地点说了出来。
潘灏闻言,精神大振,毫不迟疑:“全军听令!轻装疾行!目标布尔罕山方向,与王将军合击敌军!”
*
山谷内,北朔的篝火烧得正旺。
中央最大的金顶王帐内,北朔的额尔敦亲王正举着金杯,与几位部落头人畅饮。
他是拓跋弘的叔父,地位尊崇,此次代表大汗留守漠北,主持这场保佑大军南征顺利的大祭祀。
在他看来,这里是绝对安全的后方。
南朝人?还在河朔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