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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开局救小姨子打猎过好日子》

第五十九章 我就不回去


狼妈发出凄厉的嚎叫,挣扎着用头撞击猎犬的胸膛,却被闪电死死按在地上。

僵持间,闪电猛地甩头,将狼的前腿拧成诡异的角度,同时松开嘴再次扑咬,犬齿精准锁住狼的咽喉。

狼妈的身体剧烈抽搐,爪子在树叶上抓出深深的痕迹,呼吸渐渐微弱。

当狼妈的挣扎彻底停止时,闪电仍紧咬着咽喉,胸口剧烈起伏,涎水混着鲜血从嘴角滴落。

“好家伙,不用我,你也可以将它杀死。”

直到这时候,李永平才拿着猎刀追上来,很显然,已经用不上他了。

野狼也叫作灰狼,是犬科犬属的中型食肉哺乳动物,性格凶猛且极具社会性,通常以群体(狼群)形式生活、捕猎。

野狼体型中等匀称,四肢修长,适合快速奔跑;头腭尖形、颜面长,嗅觉和听觉发达,犬齿及裂齿锋利。

体色一般为黄灰色,背部杂以毛基为棕色、毛尖为黑色的**,也有黑褐色、黄色以及乳白色的杂**,尾部黑色**较多,腹部及四肢内侧为乳白色。

拥有锋利的犬齿(可撕裂皮肉)和强健的四肢,奔跑速度快(时速可达55公里),耐力强,能长时间追逐猎物(如鹿、羊、野兔等)。

野狼是高度社会化的动物,通常以狼群为单位生活,规模一般为5至12只,狼群由一对优势配偶领导,具有严格的等级制度

李永平提了一下,这只已经死去的狼妈,大概在六七十斤的样子,也算是不小的收获了。

他拔掉狼妈身上的钢箭,抓了一把茅草,擦干净箭头上的鲜血,扛着狼妈就准备回去了。

最兴奋的莫过于闪电了,它在李永平身边跑来跑去,还不停的兴奋的吼叫着,那是对自己捕杀狼妈的炫耀。

一人一犬回到小溪边上的时候,李永平闻到了一股浓香的味道,看来林晓兰留在山洞,并没有闲着,已经在准备晚饭了。

“晓兰,做什么好吃的呢?闻起来这么香。”

李永平走上平地,果然看到林晓兰,正在火堆旁忙碌着。

“姐夫,你这么快就回来了呀!没事吧?”

林晓兰抬起头看着他,有些惊讶的问道,她没想到回来的这么快。

“没事,这都是闪电的功劳,我追上去的时候,狼妈已经被它咬**。”

“闪电还真是一条好猎犬,当初我爹要是有这样一条猎犬,肯定不会出事的。”

林晓兰今天一直待在这里,不时的想起,自己遭遇不测的老爹。

“好啦,过去的事就别提了,你还是想想怎么犒劳,我们的大功臣吧!”

李永平走进山洞,把狼妈扔在角落,以免它浓郁的血腥味,吸引来更凶猛的野兽。

“放心吧,少不了它的,没看到铁罐里面炖的排骨吗?

等我们吃剩下的,那都是它的了。”

林晓兰搅动着铁罐里面的排骨,旁边还放着切好的萝卜,土豆等配菜,火堆旁边还烤着几个,微微泛着焦黄的包子。

“我们?

晓兰,这太阳都快下山了,你是不是该回去了?

晚饭放在那里,我自己来做吧!”

李永平从她的话里,明显听出来了,不一样味道。

“姐夫,你也说了,这太阳都已经下山,天就黑了,你放心我一个人回去吗?”

林晓兰撅着嘴巴说道,她压根就没打算走,才一直拖到现在。

“哦,那简单的很,你做的火把不还有的吗?

你打着火把走就没事了,你不都说了嘛,野兽都害怕火的。”

“姐夫,哪还有火把呀,刚才半天烧不着火,我拿来引火了。”

“还真的是呀!”

李永平环顾了一圈,那些棉絮,火把早都不见了。

看来林晓兰还真是处心积虑,早就考虑好了。

“说了你还不信,赶紧用热水洗把脸,准备吃饭,吃完饭了,我们早点歇息,山上的野兽,晚上都出来了。”

林晓兰骄傲的说道,一切都在她的把控之下,说完把那些配菜,倒进了铁罐。

“晓兰,这样不行的,我送你一程下山,你肯定不能住在这里的。”

李永平终于明白,这从头到尾,林晓兰早就计划好了的。

“你送我下山,你回来怎么办?”

“你放心好了,我肯定没事的。”

“问题是我就是放心不下呀,人家在这里住一晚上,怎么了嘛?

人家又不会吃了你。”

林晓兰为了这个机会,已经等待很久了。

“你跟我在这里住一晚上,要是让别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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