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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十年后夫君高升时》

5. 夜绘芙蓉

次日秦桑理所应当地睡过了头,一睁眼就望见了床顶上的雕刻。

是八仙过海纹。

雕刻很精细,八仙们广袖猎猎飞舞,就连吕洞宾颔下的长须都纤毫可见。

拔步床,八仙图,颔下须。

她和周度都买不起做工精巧的拔步床,所以这是在十年后。

秦桑又看了眼吕洞宾。

颔下须依旧精巧。

秦桑掩耳盗铃地扯过被子蒙头,打算一觉睡回到京城的小院子里。

下一刻,秦桑忽地掀被起身——

糟了,差点忘了正事!

来不及吃饭,秦桑草草洗漱过后就缠着大哥周度问事。

她眉头紧锁一脸严肃:“哥,周度他……有没有其余的夫人?”

“阿元他……乖的像有了后娘。”

昨日阿元欢喜又拘谨,不时察看周度神情,乖巧得有些怯懦。

据说她离开了十年,周度又位高权重,要是真有几位夫人……她还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她们。

“……没有,”秦樟想起昨日他劝周度纳妾,周度说秦桑当如何自处,如今又是愧疚又是庆幸,忙摇头笑道:“周度这些年一直是一个人带着阿元。”

“要不是他没奶水,估摸着乳母都不要了。”

“鳏夫——男人一个人带娃,他又要当差,阿元也心疼他,所以很懂事。”

秦桑眉心更紧。

周度一个人带阿元?

带那颗整夜整夜哭闹的胖花生?

秦桑一想阿元哭闹就头疼,也顿觉对不住周度。

不过秦桑却不由自主地放松下来,人也觉出饿来,顺手剥了颗松子糖送入口中:“哥,别的事你也说说呗,我都不知道。”

秦樟自然应允。

他一桩一桩说着事,秦桑就一口一口吃着糖。

桌上有两盘松子糖,一盘论颗、一盘论片,都用高足盘盛着;为防落灰,两盘糖清一色包着糯米纸和彩纸。

松子糖香香脆脆,松子也很大颗,秦桑从未见过这么大颗的松子糖。

秦桑越吃越欢喜,还不忘大方地推过盘子与大哥同享:“哥,你也吃!”

秦樟没接,瞧着秦桑认真叮嘱:“桑桑,这些年周度很辛苦,你别只顾着阿元,也关心关心周度。”

“他最近瘦的厉害,你要是闲了,就去给他做点淮安的家乡菜补一补。”

秦桑嚼糖的动作顿了顿,想起周度清癯的脸。

他眼窝微凹,瞧着十分憔悴,都没以前好看了。

秦桑想着点头答应,又缠着大哥说这些年的事情。

周度公务繁忙,每每深夜才回家;倒是阿元请了夫子在家读书。

秦桑便和阿元大哥一同用饭,琢磨干脆晚上给周度做夜宵算了。

没想到晚餐时周度竟赶了回来,秦桑立时被大哥推到厨房做菜。

秦桑厨艺平平,硬着头皮做了盆青菜鸡蛋糍粑汤。

好在周度阿元给面子地把糍粑汤喝了个干净,还大夸秦桑厨艺精湛,夸得秦桑一阵脸红——

她是个什么水平的厨子,她自己还能不知道吗?

却也暗暗庆幸,心道晚饭时做了糍粑汤,就不用给周度做夜宵、不用再见他了。

事实也确实如此,吃过晚饭,几人在餐桌上闲聊几句,秦桑就施施然起身回了卧房。

没曾想周度又进了卧房探望秦桑。

照旧是静坐床侧、照旧掖被,秦桑也照旧不想见他、照旧装睡,想着熬过这一晚就好。

可周度不想今晚。

他想晚晚。

一连四五天,周度夜夜都来看秦桑。

夜夜都在秦桑“入睡”后。

他也不叫醒秦桑,只是坐在床侧看她,每次来了就给她掖被子。

……掖什么被子?

知道屋里烧地龙吗?

知道春天到了天气转暖吗?

知道每次他离开后、她都热出一身汗吗?

秦桑叫苦不迭,可她不想面对周度,只好每天晚上都捂着厚厚的被子装睡。

偏偏周度每天至少坐两刻钟,厚重的被子压在身上,秦桑觉得自己活像是在受刑。

终于在第五天,当周度再一次为她掖被子的时候,秦桑直接握住了周度的手:“周度——”

握住周度手腕时,秦桑掀被坐了起来。

凉风扑在汗湿的身体上,秦桑舒服地大口吸气——

真凉快!总算不用受刑了!

秦桑惬意地坐直身子,抬眼见周度歉疚地笑:“被我吵醒了?”

秦桑:“……”

装睡的事不好说出来,秦桑忙转移话题:“不是。”

“对了,你怎么来了?不睡觉?”

“刚去看了阿元,顺带来看看你,”周度温声解释:“孩童不能受凉,我每夜都去看他有没有踢被子。”

秦桑顿时满心愧疚——

人家周度手把手养大了孩子,她这个当娘的当真是不称职。

秦桑颓丧低头,没看见周度唇角微勾。

秦桑不想见他,他就让人把地龙烧得更热,夜夜都给她添被子、迫她早醒。

今夜秦桑好不容易“醒”来,周度自然不打算浪费掉:“桑桑素来好眠,今夜怎么醒了?”

“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秦桑哪敢说装睡的事?她想了想:“有。”

“周度,我最近发现了很多衣服首饰,还有胭脂水粉。”

周度嗯了一声:“逢年过节给阿元置办衣服时,也帮你置办了一些。”

“都是按着你以前的喜好添的,桑桑喜欢吗?”

秦桑喜欢得快哭了。

那些衣饰贵得吓人,一根簪子抵她二十年的零用钱,她碰都怕碰坏了。

要是以前那个周度送的,她自然能心安理得地收下;可这个周度……

秦桑抿了抿嘴:“周度,太多了,根本用不完。”

“有什么多的?”周度温声指点她:“能穿戴就穿戴,不能就送人赏人。”

“胭脂也一样。”

“喜欢用就用,不喜欢就画花画草,总能用完。”

秦桑忽地心头一跳,想起前几日见到的旧物。

半盒用剩的胭脂。

昔日周度在她脚腕上画芙蓉花,用的就是这盒胭脂。

在她左脚脚腕上的胎记上。

那胎记通体殷红,只有拇指大小,像只蠢蠢的蘑菇。

缘由她忘了,只记得周度拇指爱怜地抚摸她脚腕处那片红痕,轻声说她胎记漂亮,还取了胭脂过来,说要给她画一朵花。

秦桑现在还记得那份触感——

周度手指上有薄茧,拇指摩挲时有些痒,她不自觉曲了脚趾;偏偏他掌心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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