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洗白
周子琰带着被害姑娘崔氏走到堂上,京兆尹蒯冯正坐于堂上,召衙役带沈炤上堂。
沈却同虞宁正坐于一旁。
看着自家弟弟狼狈模样,沈却心中多少有些自责。
自责自己如今一副残躯,就算出手也无力招架,若是在他中毒之前,想必一百个周子琰都不在话下。
虞宁坐他身侧,仿佛能从他眉间看出一丝自责,轻轻抬手在他衣袖上拍了拍。
沈炤跪于二人面前,低着头,一眼都不曾看向二人。
惊堂木一响,蒯冯读道判词:“原告崔氏,被告沈炤,听从堂审核——大梁二十八年腊月初一,崔氏于酒楼与沈炤相遇,言语之间起了争执,沈炤有轻薄之举,后为崔氏家人所阻。事后,沈炤又私取崔氏十两银锭,以此示警。今崔氏具状告发,索赔银一百两。京兆府审理此案,责令沈炤赔付崔氏纹银百两,以息争端。”
蒯冯抬眼望向堂下:“沈炤,你可认罪?”
沈炤磕头:“大人,在下当时醉酒不清,并不记得自己轻薄崔氏,也不记得自己拿了崔氏十两银锭,只是事后那银子出现在了我荷包中。”
周子琰冷笑:“人证物证具在,银子出现在你兜里,难道是它长了脚自己跑的不成?”
沈炤沉默片刻:“既然姑娘要一百两,在下自然愿意赔付,但是在下没做的事情,希望姑娘不要信口胡言。”
崔氏脸色一僵。
“大人!”周子琰立马指着他道,“沈炤这是在威胁崔氏!”
蒯冯给一旁的主簿递了个眼神,宋主簿便连忙起身给沈炤递去状纸和口供。
沈炤翻过几张口供,脸色一点点白了下去:“这些……我都不记得了。”他抬起头,“大人,在下当夜确实醉得厉害,后来发生了什么,我都记不清了。”
周子琰冷冷一笑:“不记得?崔氏说你当众对她动手动脚,在场食客亦有人作证;她丢失的十两银锭,最后又从你的荷包中搜了出来。你说自己不记得,便能当这些人都在诬陷你不成?”
沈炤张了张嘴。
先有人证称他轻薄崔氏,又有人证称亲眼见他取走银两,而那十两银锭又的的确确从他身上搜了出来。
仿佛有人早已替这桩案子铺好了一条路,无论沈炤往哪一边辩,都只能走向一个结果。
蒯冯看着他,语气愈发冷厉:“沈炤,你若说口供有假,恐怕有人作伪证;但你若说银锭不是你的,可如今物证就在案上,你说自己不曾取银,那又如何解释银子为何会在你的荷包里?人证、物证、口供俱全,你还有何可辩?”
堂中顿时安静下来。沈炤握着案卷,手指微微发颤。
眼前这一桩桩、一件件,已经将他所有能够辩解的路尽数堵死。
就连坐在堂下的几位大人,此刻也已神色了然,这案子似乎已经没有再审下去的必要了。
蒯冯翻了翻案卷,缓缓抬眼:“既然沈公子再无异议,”他顿了顿,伸手取过案上的令签。“便依现有证据——”
惊堂木尚未落下。
“慢着。”堂外忽然传来一道清亮的女声,虞宁起身走向公堂:“大人。”
堂上众人都向她看去。
“虞宁?你今日代沈昭父母沈将军和沈夫人前来,就不便多言了。”
虞宁几步上前行礼,字字铿锵有力:“回禀大人,民女今日对此案只有一问,沈炤今日犯的到底是偷盗罪还是银子出现在他身上的罪?”
她声音清亮,一字一句皆落在堂上。
周子琰脸色微变:“你这是什么歪理?银子从他身上搜出来,不是他偷的还能是谁偷的?”
“周公子亲眼看见了?”
“自、自然是有旁人看见。”
虞宁点头:“那周公子便是没看见,既然没有亲眼看见,便请周公子先别急着替京兆府给沈炤定罪。”
她从沈炤手中拿起那一叠口供对宋主簿问:“民女想问大人这几份口供是何时录下的?”
宋主簿迟疑片刻:“腊月初七。”
“也就是说,案发腊月初一,京兆府直到腊月初九才正式立案。可《大梁律》第一百三十七条写的清清楚楚,凡民间诉讼,受理之后,三日之内须行立案。从腊月初一到腊月初九,足足八日。敢问大人,这八日去了哪里?”
沈却脸色一沉,连忙唤来潘霖耳语,差他去宫中请人。
堂下一片寂静,蒯冯沉声道:“此案情况复杂,本官自然要查清——”
虞宁直接打断他:“那便更奇怪了。”她将另一张口供抽出来,“腊月初七,京兆府便已经将沈炤叫来问话。尚未立案,便先审嫌犯。同日,又以被害人身份录下崔氏口供,甚至连物证的辨认都已经做了。”
“可大人莫要忘了。案都还没有立,京兆府究竟是以什么身份审的他?
《大梁律·证物篇》第七十八条有言,唯有物证、书证等客观证据,可径作定案之据。人证、口供,则须待立案之后,经大理寺复核,方可入案为证。这些供词,立案之前便已录下。可曾送大理寺复核?”
“还有。”虞宁目光扫过堂上两名衙役,“依律,审讯嫌犯,须一名主审、两名副审共同在场。腊月初七那日去传沈炤的,有几个人?”
宋主簿额角已经渗出冷汗:“两名衙役。”
“所以从受理到立案,从问询到取供,哪一步合了律?”她将手中的供词轻轻放回案上,“民女敢问京兆府今日用的究竟是大梁律——还是蒯大人自家的律法?”
堂下顿时哗然。
蒯冯气的咬牙切齿,笑道:“在本官堂上状告本官?虞宁你好大的胆子!若你今日拿不出实证,污蔑朝廷命官,你可知该当何罪?”
虞宁。
此前殿上,他便见过这女子。
原只当是个乳臭未干的黄毛丫头,谁知今日登堂,竟将大梁律一条条背得滚瓜烂熟,甚至比他这个京兆府尹记得还要清楚。
“民女不过是提醒大人,若连程序都不合律,后头所谓的人证、口供,又如何能成为定案之据?”
周子琰急道:“就算这些口供不能作证,那十两银锭总是真的!”
虞宁颔首:“自然是真的。可银锭只能证明它曾经在沈炤身上。却不能证明,它是沈炤从崔氏身上偷走的。在没有其他物证佐证的情况下,大人凭什么断定它就是赃物?难道就靠一张口供?”
“并且这份口供未经大理寺审核,又是在立案之前取得的,如今真正能够摆在公堂上的,只有那块十两银锭,可一块银子,只能证明它曾经被谁持有,证明不了它究竟从何处而来,更证明不了沈炤是否起了盗窃之心。”
堂下顿时响起一阵低低的议论声。
虞宁所言,并非捕风捉影。
那些条文,白纸黑字,一字不差地写在《大梁律》上。
只是往日办案,谁不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偶有一两处未按章程行事,也不过是些无伤大雅的疏漏。更何况他堂堂京兆府尹,执掌京畿刑名,便是偶尔越过一两道规矩,又有谁敢当面质问?
她将最后一页案卷放回桌上,声音不高:“民女斗胆请问,在座诸位看完这些供词之后,可曾有哪一位敢凭此断言沈炤确有盗银之罪?”
周子琰从未见过如此伶牙俐齿之人。
她立于公堂之上,三言两语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