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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末世》

5. 旧鞋

付出总是有回报的。

在无数次的指甲劈裂、韧带拉伤、踝关节骨折、软组织撕裂……之后,袁媛与掌中舞达成了一种微妙的和解。

她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证明了一条真理:人的潜力是无限的。

真正识时务的人,身上的每一块肌肉都是识时务的。

即使没有外翻的脚趾、厚茧的支撑也能跳完掌中舞,只要邵娘子将鞭子高高举起,袁媛的腿部肌肉就会本能寻找到最适合的发力方式,输出一段让人挑不出错的舞姿。

除了难看以外,没别的毛病。

“节奏都卡上了,动作也算到位,但为什么怎么看怎么不对劲呢?”邵娘子琢磨半天,啧啧称奇,“别家舞妓跳舞,飘逸轻盈,宛若天鹅。我家滚滚跳舞,呆板僵硬,彷如大鹅。我看她也别叫袁滚滚了,干脆改名叫袁大鹅,与赵飞燕前后呼应,说不得还能名垂千古——有个成语是东施效颦。当不了西施,还不许她当个东施青史留名了?”

伤自尊了。

没这么埋汰人的。

袁媛咬一口菜饼,假装没听见。

今儿的饼子格外好吃。

因为有肉。

为控制妓子的体重,也为了节省伙食费,怡红院的日常饮食是很少能见到荤腥的。今天之所以舍得在馅里放肉,主要是因为有一桩大喜事。

邵娘子的风投马上就要取得丰厚的回报了!

在怡红院装神弄鬼、“养望”数载的王公子赶在邵娘子把他判定为垃圾股之前,终于雄起了一把,成功引起了时任冀州牧的曹操的注意。

邵娘子与有荣焉:“我就说,王公子是有真本事的人。先前州牧大人已派谋士来请过他一回,但王公子避而不见。他私下里偷偷告诉我,‘上赶着的不是好买卖’,太容易得到的都不会被珍惜。他自认才比晏婴,不是什么人都能请动他的。州牧大人需得展现他的诚意,通过他的考验,才能有幸得他出山相助。”

这故事似乎有点耳熟。

但刘备三顾茅庐应该发生在建安十二年与十三年的冬春之交,也就是两年后。现在的诸葛亮应该还躬耕于南阳,在隆中做他的布衣。

王公子难不成是与诸葛亮想到一块儿去了?

他就作吧!

往前追溯一千多年,在渭水之滨钓鱼的姜太公才是愿者上钩的鼻祖。当时周文王数次拜访姜太公都未能见到真人,直到最后用诚意和决心打动了姜太公,才成功咬上了姜太公的直钩。

谋士故弄玄虚考察未来主公并不稀奇,稀奇的是愿意配合的主公。

不是所有上位者都有周文王和刘备的好脾气的。

曹操就不喜欢自作聪明的人。

当下在曹操府上任主簿的杨修,按照历史就会在十四年后死于聪明反被聪明误。

造成他死亡的导火索其实是一件极小的事:曹操收到一盒酥饼,在盒子上写下“一合酥”后随手放在桌子上,恰好被杨修看到。杨修没有经过曹操同意,擅自招呼同僚把酥饼分食了,被曹操责问时还振振有词:“你在盒盖上写着‘一人一口酥’,我只是在遵照你的命令行事。”曹操当时装作不在意,没多久却借口杨修“前后漏泄言教,交关诸侯”把他杀了。

聪颖过人又如何?

想用小聪明拿捏曹操?不存在的。

曹操会教你做人。

袁媛几乎已经肯定邵娘子的投资将血本无归,王公子得以善终的唯一希望寄托在被曹操派来的谋士身上。

毕竟不是曹操亲自上门,如果那位谋士心地善良,把王公子当做神经病,不与他计较,那他还有一线生机。

可惜,他运气不好。

邵娘子告诉袁媛:“上次来拜访王公子的人是安国亭侯程昱。”

袁媛:……行吧。

这下,王公子面对的已经不是会不会死的问题,而是会怎么死的问题了。

程昱是初平年间就投靠了曹操的谋士,在他接受曹操的辟召之前,曾拒绝了地方势力刘岱等人的邀请,表现出对于形势的精准判断力。但是,让程昱闻名后世的并不是他的慧眼识珠,而是记载在《魏晋世语》中的一则轶事。

兴平元年,曹操与吕布相互攻伐,曹操的军队遭遇了严重的粮食短缺,几乎无法继续坚持。程昱为了帮助曹军解困,采取了极端措施,回自己的老家东阿县抢夺父老乡亲的粮食,甚至将一些邻里老乡做成人肉干,充作军粮,最后成功帮助曹操度过了难关,但也将“程昱”的名字刻在了“中国古代第一狠人”的排位上。

敢让程昱吃闭门羹,袁媛敬他是条汉子。

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在邵娘子打发袁媛和狗儿两人去给王公子送菜饼、顺便代表怡红院联络感情的时候,袁媛二话没说,往篮子里加塞了朵在院子里偷摘的白花作为临终关怀。

三国小透明人微言轻,只能帮他到这里了。

半路上,袁媛突然回过味来:“邵娘子怎么会吩咐我出门办事,她难道就不怕我趁机跑了吗?”

“怎么可能?”狗儿睁大狗眼,把头摇成了拨浪鼓,“谁都会跑,就你不会。”

“哈?”袁媛隐约有种被鄙视了的错觉,虚心求教,“为啥?”

“因为你怂呗。”狗儿不假思索,脱口而出。

什么话!

袁媛确定了,她是真的受到了鄙视:“我哪里怂了?”

“你不怂吗?”狗儿右手握拳伸到袁媛鼻子底下,向上一翻,露出掌心。

“啊啊啊!”袁媛整个人像被电流击中,身体如同弹簧一样向后弹射,口中迸发出突兀刺耳的尖叫。

“看吧。”狗儿掏掏耳朵,淡定看着甲壳虫用六条腿紧紧扒住袁媛身上的布料,缓慢地沿着缝线闲庭信步。

“你快点把它赶走啊!!!”

袁媛无能狂怒,手舞足蹈地想要赶跑吓死人的甲壳虫,但每次都功亏一篑,看得狗儿都忍不住为她忧愁。

“我就说,连只小虫子都能把你吓去半条命,你不怂谁怂?邵娘子早就发现,你连厨娘杀鸡杀鱼都不敢围观,要是离了怡红院的庇护一个人跑去外头,不小心遇见强盗兵痞,怕是能当场吓晕过去,哪里还有命在?”

狗儿有理有据,袁媛虽觉窝囊,但确实无从反驳。

事有轻重缓急,当务之急并不是与狗儿打嘴仗,而是甲壳虫快要爬完布料了!

“快点,把它抓走啊啊啊啊!”袁媛急切地催促,尖锐的呼叫震得身旁的树叶都微微颤抖。

“这么大个人,竟然被只小虫子吓住,你真没用。”

趁甲壳虫离爬上袁媛的皮肤还有一寸距离时,狗儿终于大发慈悲,救袁媛于水火。

他快准狠地捏住了甲壳虫的外壳,手指弯曲成团,堵死了甲壳虫乱窜的去路。

袁媛松了口气,但扔警惕地盯着狗儿的手:“你把它扔了吧。”

“一只虫子而已,你至于么。”狗儿毫不避讳展示出他的嫌弃,但仍然听话把甲壳虫扔到了树干上。

甲壳虫不紧不慢地随风摆动了几下触角,优哉游哉地消失在了草丛中。

袁媛危机接触,送狗儿一个白眼:“我只是怕虫子,只要不跑去野外有虫子的地方就行,又没什么关系。”

“除了怕虫子,你还怕饿,怕冷,怕黑,怕痛。”十岁上下的小男孩不愧是人嫌狗厌的钢铁直男,半点情面没给袁媛留,“怡红院再不济,也有片瓦遮雨,粗饭顶饱。先前你跳不好掌中舞的时候,邵娘子还发愁,就怕哪天发现你实在是朽木不可雕,想把你撵出门去,你会像块狗皮膏药似的黏上她,可把她担心坏了。”

袁媛:“……我们还是快点赶路吧!”

这天是聊不下去了。

袁媛与狗儿相看两厌,好在他们并不需要容忍对方多久。

怡红院距离王公子的家并不远。

说是王公子的家其实有点不太恰当,因为比起王公子,牛爸爸牛妈妈并两只小牛一家四口才是这个由几根木头和茅草搭建的简易牛棚的真正主人。在王公子雀占鸠巢之前,牛爸爸就生活在这里。王公子凭借着人类比牛类漫长的多的生命长度,熬死了牛爸爸的爸爸、爷爷、太爷爷,最终成为了牛棚里仅次于牛爸爸的资历最老的生物。

袁媛盯着摇摇欲坠的木板看了半天,鼓起勇气给自己做心理建设。

应该,不会运气那么背,正好在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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