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第四十四章 授剑
那群金贼彻底撕破伪装,眼里满是凶光,步步往前逼近,摆明了要当场灭杀阳蕙采和叶秋荣。院内气氛瞬间紧绷到了极点,满地乱窜的蛊虫、杀气腾腾的几人,让局势凶险万分。
可这里终究是死亡谷,是叶秋荣盘踞多年的地盘,他对这里的一草一木、一沟一壑都了如指掌。哪怕被封了穴位、身受重伤,他的本事和底蕴,也远不是这几个金贼能比的。
没等对方几人冲上来动手,叶秋荣身形一晃,施展身法,瞬移到阳蕙采身旁。他此刻气息虚弱,脸色惨白,却依旧稳稳抬手扶住她的胳膊,低声急道:“走!”
话音落下,他带着阳蕙采纵身一跃,借力飞身后撤,速度快得惊人。不等那群金贼反应过来,两人已经冲出清竹阁小院,甩开了身后的追兵,一路穿梭在密林山道之间。
叶秋荣强忍着体内紊乱的内力和刺痛的伤势,带着阳蕙采一路疾行,最终钻进了深山里一处极为隐蔽的山洞。
洞口被茂密的藤蔓和杂草遮掩,寻常人就算走到跟前,也根本发现不了这里,隐蔽性极好,是绝佳的藏身之地。
一进山洞,紧绷的神经彻底松懈下来,叶秋荣再也撑不住,身子微微一晃,踉跄着后退两步,靠在石壁上缓缓喘气,整个人显得格外虚弱。
阳蕙采看着他这副模样,心里满是愧疚,难受得不行。要不是自己刚才识人不清,轻易被金贼的伪装骗住,贸然出手封住他的穴位,重创他的内力,他根本不会落到这般境地,也不用强行带自己突围,加重身上的伤势。
她正想开口道歉,眼前的一幕却让她瞬间愣住。
只见叶秋荣原本乌黑的长发,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一根根变白,转瞬之间,满头青丝尽数化作雪白。黑发褪尽,霜白覆顶,配上他苍白憔悴的面容,整个人瞬间苍老了好几岁,看着格外落寞沧桑。
阳蕙采瞳孔一缩,连忙上前半步,出声问道:“叶前辈!你、你这是怎么了?头发怎么突然全白了?”
叶秋荣微微垂眸,抬手轻轻拂过鬓边雪白的发丝,语气平淡,带着一丝淡淡的疲惫:“没事,老毛病了。我常年修炼蛊术,早年练功不慎走火入魔,落下了严重的蛊毒反噬。刚才强行催动内力带你突围,牵动了旧伤,反噬彻底发作,才会一夜白头、容貌早衰。”
听完这话,阳蕙采心里的愧疚和自责愈发浓烈,眼眶都微微发热。
她郑重地对着叶秋荣躬身一礼,语气满是歉意:“前辈,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是我有眼无珠,轻信奸人谎话,误会了你,还出手重伤你,害得你旧伤复发、落得这般模样,我真的太过莽撞愚蠢。”
这一刻,她彻底放下了所有偏见和疑虑,真心实意地将眼前之人当成长辈,恭恭敬敬地称呼他一声叶前辈。
叶秋荣看着她满心愧疚的模样,扯了扯嘴角,露出一抹自嘲的苦笑:“无妨,不怪你。我这副模样,平日里蛊毒反噬发作,脸色狰狞、皮下虫动,任谁看了,都会下意识把我当成阴险歹毒的恶人。你会误会、会提防,也是人之常情。换做旁人,恐怕比你做得更过激。”
阳蕙采连忙开口:“前辈,我这里懂一些疗伤心法,我帮你运功疗伤,能不能缓解你的伤势?”
叶秋荣轻轻摇头,缓缓抬手制止了她:“不用白费力气了,我这是多年蛊毒淤积造成的内伤,还伴随着经脉受损、内力滞涩,不是普通外力运功就能化解的,不用麻烦你,我安安静静静养几日,慢慢调理,就能稳住伤势,不会危及性命。”
他今年不过三十多岁,本该是意气风发、风华正茂的年纪,可常年的蛊毒反噬、日积月累的旧伤,再加上方才的重创,让他面容憔悴、满脸愁容,看着足足有四十余岁,沧桑又落寞。
山洞里安安静静的,只剩两人平稳的呼吸声。叶秋荣抬眼看向身前的阳蕙采,借着洞口透进来的微光,细细打量着她。
少女身姿挺拔,眉眼清亮,气质飒爽灵动,既有女子的温婉,又有江湖儿女的利落果敢,玲珑通透,风骨绝佳。看着看着,他心底忽然生出一丝感慨,随口打趣了一句。
“你这姑娘,模样俊俏,心性坚韧,又聪明通透,实在难得,我守在这死寂的山谷多年,早已厌倦了打打杀杀、困守囚贼的日子,不如你留下来,嫁给我,往后我们二人就守着这山谷,不问江湖纷争,不理世间恩怨,一辈子逍遥快活,安稳度日,如何?”
这话没有半分轻薄之意,反倒带着几分真心的期许,更像是绝境之中生出的一丝俗世念想。
阳蕙采闻言微微一怔,随即礼貌摇头,语气诚恳又坚定:“多谢前辈厚爱,只是晚辈实在不敢应允。我早已嫁人,身心皆有所属,早已是别家的人了。”
叶秋荣闻言有些意外,微微挑眉,语气带着几分好奇:“哦?你已经成婚了?不知你的夫君是何人?这世间究竟是哪个男儿,能配得上你这般玲珑飒爽、品性极佳的女子?”
在他看来,阳蕙采眼界、心性、胆识都远超寻常女子,绝非寻常凡夫俗子能够驾驭,故而心中格外好奇。
阳蕙采眼底掠过一抹温柔,语气坦然,缓缓道出自己的身份:“晚辈出身庐州阳家,家父是庐州知府。我的夫君,是沈家少将军,沈伯晗。”
简简单单两句话,却让叶秋荣浑身一震,满脸难以置信。
他定定地看着眼前的少女,眼中满是震惊,彻底颠覆了之前的所有认知。他一直以为,她只是个误入死亡谷、运气不佳的普通江湖女子,无依无靠、身世寻常。万万没想到,她居然是庐州知府的千金,名门出身,更是大名鼎鼎的沈家少夫人!
沈伯晗少年成名,忠勇刚烈,镇守边关,威名远扬,他隐居山谷也略有耳闻。这般巾帼配英雄,确实是天作之合。
叶秋荣愣了许久,才缓缓回过神,看着眼前从容淡然的阳蕙采,心中只剩满心唏嘘,忍不住感慨,真是自己眼拙,当真小看了这位姑娘。
山洞里静悄悄的,外面林子里只有风吹树叶的沙沙声响。
叶秋荣靠在石壁上歇了半晌,气息稍稍平复,才缓缓开口说起自己这么多年做的事。
“我时常会进庐州城里转转,顺便逮几个藏在那里的金贼带回谷里。我不忍心直接下手杀掉他们,就用蛊术改动他们的心性,让他们身中蛊毒,困在这深谷里,再也没法出去害人。”
阳蕙采听得心里一动,开口问道:“那你又是怎么分辨出来谁是金贼的?他们平日里伪装得极好,寻常人根本看不破。”
叶秋荣淡淡一笑,没有细说其中门道,只是摇了摇头:“这个我没法细说,抓得多了,一眼就能看出他们身上的那股劲儿,是藏不住的。”
阳蕙采皱起眉,继续追问:“可你为什么非要费这么大功夫抓捕金贼?直接上报官府,或是一刀了结,岂不是省事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