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撒谎
自从在家里蹲点不了姜祐后,陈聿开始往医院跑,想要定时定点接送她上下班。
姜祐没有拦他,只是甩了甩自己的车钥匙,这可是她的战利品。
接送的愿望落空,所以当他看到姜祐的车送去修理之后,几乎是立刻开了自己车库里最拉风的一辆跑车到了医院门口。
姜祐身后跟着一个男人,陈聿站在跑车旁边的树荫打量那人,个子中等,面容周正普通,和姜祐说话时神色带着让人不舒服的笑。
两人走向停车场的方向,还恰好离他的车越来越近。
男人开口:“师妹,你的车去修了,坐我的车,我送你回家。”他看了眼手表接着说:“现在正好是饭点,途中我们可以去一家最近很火的餐厅吃晚餐。”
男人顺势安排好了一切,丝毫没过问姜祐的意见。
在和他的车擦身而过时,陈聿终于起身,长腿迈出,皮鞋落在地上一声轻响,他看向姜祐,明明在外人看来冷酷不耐的表情,对着姜祐却总能让人看出些不一样的意味来。
他冲着姜祐开口:“等你好久了。”
姜祐挑眉,她怎么听出来一丝撒娇和委屈呢。
她身旁的男人眼神直白,上下扫视了陈聿,着重在他的脸上看了几眼,表情不太好地问姜祐:“这位是?”
姜祐平淡地回答:“朋友。”
陈聿敛眉,只是暗自牙都咬碎了,‘朋友’?
会亲吻,会拥抱的朋友?
男人却露出恍然的表情,有些挑衅地伸出手:“你好,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姜祐的师兄周昊,也是她所在科室的副主任。”
语气重音放在了‘副主任’这三个字上。
陈聿眼皮撩起,下巴桀骜的扬着,只是眸子里暗沉沉的,没什么表情地看了他一眼,就那么晾着他,压根没有和他握手的打算。
周昊收回了手。皮笑肉不笑地当着陈聿的面直接和姜祐吐槽,语气带着平时工作里被吹捧惯了的颐指气使:
“姜祐,你这朋友够没礼貌的啊,性子这么傲,以后有吃苦头的时候。”
姜祐脸色冷淡了下来,回道:“你多虑了。”
言下之意就是不劳他操心。
那副主任仿佛看不懂脸色,依然喋喋不休地数落,拿出了在科室里的那副架势。
姜祐猝然打断他:“请留步,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说完就利落转身,周昊却突然开口:“别忘了我们还要讨论一下你接下来还能参与几次手术。”
他的车就停在后面,当着陈聿这个瞧上去就像个小白脸的人的面,他怎么都不可能让自己落了下风。
姜祐只偏了偏头:“有时间再详谈,今晚可能没空。”
周昊有些恼羞成怒,甚至直接伸手抓向姜祐。
可惜他刚动作的下一秒,面前挡了个高挑的身影,一把捏住他的手腕,力道大的几乎要捏碎他的骨头,然后狠狠推开。
“她说没空,听不见么。”
明明声音很平淡,可是周昊几乎要被他冰冷的眼神吓到。
只是大概是自己的价值不菲的腕表和大奔豪车让他有了底气,再想到自己副主任的头衔,他颇为自得地站直身体,故意按响了手中的车钥匙。
离他一步之遥的大奔S450车灯亮起,周昊意有所指:“男人么,光看脸可不行,趁我现在还好说话,姜祐你可想清楚。”
他自认自己这条件算是数一数二的优越,至于陈聿,不就是个脸长得好看的小白脸,指不定怎么花言巧语地吃软饭,拿什么和他比。
膨胀的自信心让他口无遮拦,毕竟凭借这些,他向来无往不利。
只是那两人没搭理他,那个长得像个明星一样的男人,就那么拉开了他身前那辆拉法跑车的车门,直到车门关上,他才发现自己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怎么可能!
突然一声巨响打断他的呆滞,他瞬间目眦欲裂。
自己的大奔车头陷在了拉法的车屁股后,保险杠和车灯几乎报废,发动机盖子滑稽地翘起来。
而拉法在轰鸣声行驶过他的身旁,车窗降下,他气得正要破口大骂,陈聿递出了一张名片:“手滑,后续修车的所有账单寄在这个地址。”
短短一句打消了他所有的嚣张气焰。
让他更难堪的是,陈聿的自始至终都没把他放在眼里。
他看见名片上的公司名称,忽然面如死灰。
只是嘴里还是不甘地嘟囔:“不就是有几个臭钱么,有什么了不起的。”
姜祐从后视镜里看到陈聿冷冽的侧脸,他的嘴唇不悦地抿成直线
她以为对方还在为周昊的冒犯而不爽,毕竟这位少爷心高气傲,眼里揉不得沙子。
只是回家后开门的一瞬间,陈聿用身体将她压在门板上,一只大手就能牢牢掌控她的双腕,他额头贴着姜祐的额头,直视着她的眼睛,委屈巴巴地控诉:
“我们只是朋友?”
姜祐眼睛微微睁大,原来他在意的是这个,果然对于他不在意的人,丝毫不能让他动容半分。
姜祐笑着给他顺毛。
朋友多好,朋友天长地久。
陈聿在她面前总是装得知情识趣,他退后一步,眼神幽幽地看着她,浅色的眼瞳像琥珀一样吸引人的目光。
“如果今天我不去,你是不是真的打算让那个男人送你回家?”
陈聿顶着这张脸吃醋,姜祐的心都软了几分,她举起手机,是网约车取消订单的页面。
就算陈聿不来,她也不可能蹭周昊的车。
陈聿脸色舒缓,只是他贯彻‘得寸进尺’的方针:“那以后我都去接你下班好不好。”
姜祐坚定地保持理智,不为他美色所惑:“不行。”只是还是没忍住中途改口:“仅限于车子没修好的这段时间。”
陈聿低头,藏住嘴角的微笑,他握着姜祐在他腹肌上午作怪的手指,一步步上移到饱满又柔韧的胸膛上,声音低低地,像带着钩子:
“胆小鬼,摸这里,这里的肌肉手感更好。